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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都忘记了歌唱,而我已安稳。
Saraphines. | Time 2009-02-24 19:05:41


一。
拇指外侧的伤口晚上会痛。因为手指不运动。
白天干这干那即使让东西碰到它,裂开又流血,也不痛,因为它很忙碌,有生命的节奏感,有血管的涨缩感,像沐浴着音乐的磁波,直接暴露在海风一样的空气里,它不孤独。因为遗忘而获得重视。
伤口的记忆是,它曾被人小心翼翼地对待过,不是包藏在绷带里的宠溺,而是即使生疏依然甘愿与之融合,给予包容、耐心来习惯、磨合,直至在肉眼不可见的皮层获得和解。
温度的记忆是,被风吹起就悦耳颤响的铃铛,保鲜期极短,风干又褪色,性格里的倔强使它默不作声。它是事件和情绪下坠的附属,是一面开凿不透的回音壁。一次又一次意念重温的累加,让它在最后固步自封地成为主导,所能够记起的就只有它的侧面,一些切肤的,彻骨的,形容词。
记忆的相对与绝对,均不可逆,不可辩驳。
二。
雨还将持续数日,伴低温,由微茫变得倾盆,再转至微茫,黄昏便被夜色涂抹浓厚。
有一种情怀不眠不休。
我知道这不好,在被音素和音位充斥的语音课上,控制不了地一遍又一遍回想起那个雨夜的车库,倏忽而至的一阵急雨击打在深蓝色雨棚上的凛冽和恍神。两丛头发里雨水的潮湿气味,慢慢变得温馨。所谓永恒,只此一次,浓缩成钟表上迫近的“滴答”一格。重回光明时再次遇见的灯火,竟好似亿万斯年前渺远的星光,形同幻境,又若失明不久的人,眼睑仍含有对光的记忆,那记忆不是慰藉,早成了侵略和掠夺。
这多么契合瓦雷里那句:永恒的观念总以死亡为其最旺盛的源泉。
你的气味不是雨水,不是火锅,不是烦恼时的清新剂,或佐以奇思妙想的迷迭香。
你的气味就是原始的一种,世上独一无二的孤本。没有任何相似,无从取而代之。
讳莫如深的夜色下近在咫尺的表情,孕育怜惜,疼爱,信任,尊重,仿佛人生在此刻垂暮也已尽欢,也别无所求。也许,青春再度恋上浓墨重彩的日光后,我不用再去寻求岩穴的庇护,仿若置身席勒所言的,天真诗的时代,会腹语的石头和高悬的神圣星辰依然关怀着个体命运,石头与人交谈,所言切切。
我们都忘了唱生日快乐,但都很快乐。
岁岁年年同此味。